财政学专业同等学力招生简章
学院历史
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大学,是河北省唯一一所财经类大学,具有悠久的经济人才培养历史。
1981年 成立河北财经学院财政系
1983年 财政学专业开始招生
1994年 增设税务学专业,
2000年 获批河北省首个财政学硕士点
2004年 改建为财政税务学院
2008年 获批河北省财政税务本科教育创新高地
2008年 财政学、税收学专业获批河北省品牌特色专业
2009年 财政学专业获批为河北省重点学科
2009年 财政学专业获批为第五批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
2019年 财政学专业获批为国家首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400余人。
学术型研究生学位点:财政学硕士
专业硕士学位点:税务专业硕士、资产评估专业硕士
师资力量
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70%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55%
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人
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人
河北省突出贡献专家 1人
河北省社科优秀青年专家 1人
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人
河北省教学名师 1人
河北省中青年骨干教师 1人
河北省“三育人”标兵 1人
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 3人
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 1人
河北省高校百名创新人才 2人
支撑平台
公共财政研究所
河北省预算管理研究所
河北省预算绩效评估中心
中国公共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中心
中国发票博物馆
学术影响力
教育部财政学类专业教指委委员 1人
中国财政学会理事 2人
河北财政学会副会长 2人
河北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 1人
学术水平
国家级项目 6项
发表高水平论文 400余篇
省部级成果奖40余项
专业介绍
财政学
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国家级特色专业
河北省品牌特色专业
河北省双一流专业
财政学硕士现有财政理论与实践、税收制度与管理两个综合性较强的研究方向。通过三年的在校学习,使学生掌握坚实的财政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财税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培养具备从事财政税收领域教学、科研和较高层次的实际管理工作的能力,具有战略眼光、开拓精神,掌握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与运行规则,掌握现代政府管理、财税管理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领导与决策、沟通与协调等管理技巧的复合应用型高级管理人才。
报名资格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上注册,包括校内“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报名注册和“同力统考”全国统一考试注册;
2.现场确认,包括资格审查、指纹和头像采集、提交相关证件资料等。
报名注册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2021年3月1日。
课程考核及学位申请
(一)课程考核
两种学习方式任选其一:
(1)到所在学院旁听专业课程;
(2)根据学院发布的电子资料进行自学。
课程水平考核:每学期末组织相应课程水平认定考核。
(二)学位申请
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从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报考之日起,在规定年限内应完成以下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在规定年限内未完成者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1.获得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证书》;
2.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3.按照《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开题与论文写作、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公开发表论文等工作。
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具备以上条件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培养年限
自报名审核通过之日起至完成论文答辩基本学制为三年,特殊情况可由本人申请,专业学院同意后最多可延长至八年。超过八年仍未通过论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缴费
报名参加我校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及申请学位每生学费30000元,可分阶段缴纳。课程考核阶段收费10000元,现场确认前缴纳;论文撰写及学位申请阶段收费20000元,课程考核全部通过后申请论文开题前缴纳。
联系方式及其他
QQ群:报名同等学力学员加入此群:782216225(相关通知、报考政策、注册、选课、考试等注意事项以及其他疑难解答都通过此群发布交流,所有报名学员务必加入并随时关注本群)。
联系电话:0311-87657538 联系人:焦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