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务学院资产评估专业拟接受调剂。
一、调剂的基本原则
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调剂。调剂时遵循按需调剂、全面衡量、择优选择、确保招生质量的原则。
二、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安排
我校调剂系统将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同步开通(4月8日),具体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和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业 |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
复试时间 |
复试方式 |
资产评估 |
2025年4月8日0:00--12:00 |
2025年4月10日 8:00 |
线上 |
考生申请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三、调剂的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A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原则上为同一门类下),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外国语科目语种须为英语。
4.缺额专业及接受调剂的限定条件:
专业代码 |
专业 |
学习方式 |
调剂条件 |
025600 |
资产评估 |
全日制 |
允许经济学门类 (专业代码以02起始)申请。 |
四、调剂工作程序
公布调剂信息→调剂并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公布调剂考生名单及复试时间安排→审核考生上报材料→通知考生进行复试准备工作(网络复试平台调试等)→复试实施→评分→核分并登统→拟录取。
五、调剂遴选规则
调剂时,复试比例为200%。所有符合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加上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加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依据复试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若出现小数位数,作进位处理;若最后一个名额出现总分相同的若干考生,则同时进入复试。
复试政策及复试要求请参考《河北经贸大学财政税务学院2025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六、学院调剂期间联系人:谢老师,电话0311-87655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