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级财政税务学院财政学类普通本科专业分流工作,根据河北经贸大学“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本科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河北经贸大学本科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管理办法》(冀经贸教〔2020〕37号)有关规定,以及《2021级财政学类专业培养方案》,《2021级财政学类专业分流方案》的文件要求,基于财政学类2021级专业设置,充分考虑学生专业意愿,现进行专业专业分流。相关分流情况以及班级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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