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务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第二批调剂拟录取名单
姓名 |
考生编号 |
复试专业代码 |
最终成绩 |
复试 |
初试总分 |
培养方式 |
英语能力测试 |
专业能力测试 |
郝云轩 |
100381020200177 |
020203 |
281.40 |
17.33 |
69.00 |
365 |
全日制 |
杨璇 |
100561004114652 |
020203 |
279.30 |
16.00 |
70.33 |
362 |
全日制 |
陈家悦 |
118461002009247 |
020203 |
276.00 |
17.00 |
72.33 |
356 |
全日制 |
解瑞雪 |
101831212115322 |
020203 |
274.90 |
15.67 |
74.67 |
354 |
全日制 |
唐瑞童 |
100381020200207 |
020203 |
273.70 |
15.67 |
70.67 |
354 |
全日制 |
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在后续的审核环节,如果发现拟录取考生的相关信息不符合录取条件,我校有权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拟录取名单自公布之日起公示7个工作日(2021年3月24日—2021年3月31日)。最终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3.复试时未提交《政审表》等复试材料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3日内提交至相关学院电子邮箱进行审核,提交方式详见各学院复试细则。逾期未提交审核者,我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4.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调档函预计在6月中旬发放。报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有变化的考生,请于5月1日-10日将变更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考生编号、联系电话、拟录取专业名称等信息发送至hbjmdxyzb@126.com邮箱。
5.拟录取名单中录取状态为“复试合格”是指该考生复试考试合格,如相关专业后续增加招生计划,会依次进行递补拟录取等相关操作。如“复试合格”考生已接受其他高校拟录取通知,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拟录取资格。
6.其他
(1)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不调取个人档案;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调到我校。
(2)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0天内,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接受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下载)并按照学院要求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未按要求提供《接受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的考生按照如下办法处理: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录取类别认定为“非定向”;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