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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第二批调剂拟录取名单
本文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24

财政税务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批调剂拟录取名单

姓名

考生编号

复试专业代码

最终成绩

复试

初试总分

培养方式

英语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

郝云轩

100381020200177

020203

281.40

17.33

69.00

365

全日制

杨璇

100561004114652

020203

279.30

16.00

70.33

362

全日制

陈家悦

118461002009247

020203

276.00

17.00

72.33

356

全日制

解瑞雪

101831212115322

020203

274.90

15.67

74.67

354

全日制

唐瑞童

100381020200207

020203

273.70

15.67

70.67

354

全日制

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在后续的审核环节,如果发现拟录取考生的相关信息不符合录取条件,我校有权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拟录取名单自公布之日起公示7个工作日(20213242021331日)。最终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3.复试时未提交《政审表》等复试材料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3日内提交至相关学院电子邮箱进行审核,提交方式详见各学院复试细则。逾期未提交审核者,我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4.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调档函预计在6月中旬发放。报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有变化的考生,请于51-10日将变更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考生编号、联系电话、拟录取专业名称等信息发送至hbjmdxyzb@126.com邮箱。

5.拟录取名单中录取状态为“复试合格”是指该考生复试考试合格,如相关专业后续增加招生计划,会依次进行递补拟录取等相关操作。如“复试合格”考生已接受其他高校拟录取通知,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拟录取资格。

6.其他

1)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不调取个人档案;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调到我校。

2)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0天内,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接受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下载)并按照学院要求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未按要求提供《接受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的考生按照如下办法处理: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录取类别认定为“非定向”;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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